泉州市行政中心电梯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12-13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泉州市行政中心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CG-2024061
项目名称:泉州市行政中心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62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62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特殊资格:①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②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所属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授权书(或转授权书)复印件,每个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