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PPN承销机构服务第001标段二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上海
-浦东新区
弘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PPN承销机构服务第001标段二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JNC334-CG-241125608)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13 17:3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2-16 17:30
弘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PPN承销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41125608),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01弘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PPN承销机构服务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弘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PPN承销机构服务: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质量 | 服务 期 |
|---|---|---|---|---|
| 1 | 需解锁 | 0.19 %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发行日期预计不晚于 2025年4月18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全部兑付完成之日终止 |
2、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 一 )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承销机构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部对分支机构就债券承销服务事项出具的授权书(同一法人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总部对分支机构就债券承销服务事项出具的授权书,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报价。
( 二 )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若银行参与竞选,须具有有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若券商参与竞选,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所有供应商须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具有承销业务资格的经营机构(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截图),并出具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暂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的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并出具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暂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的承诺,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