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村何屋小组古炮楼修缮及周边道路提升、公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GC2024026
项目名称:幸福村何屋小组古炮楼修缮及周边道路提升、公园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3.3643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3.3643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规模:幸福村何屋小组古炮楼修缮及周边道路提升、公园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幸福村何屋小组,实施内容包括安装混凝土DN800约90米、波纹管DN500约60米、波纹管DN400约70米、波纹管约90米、明沟砌砖约200米、大理石约300平方米、透水混凝土约400平方米、剪力墙300平方米、草皮绿化等。
2.招标范围及内容: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有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园建工程、排水工程、 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具备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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