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农村水厂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河北
青县农村水厂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县农村水厂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发改审审(2024)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县政府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新建农村水厂调蓄池12座;新建供水泵房13座;更新改造供水泵房及配套机电设备共54套,改造自动加氯设备13套,增加水质分析设备13套;13座农村水厂信息化、自动化改造进行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青县农村供水总站和13座农村水厂院内。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具体为满足相应阶段要求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