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排涝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四川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盐亭县排涝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盐亭县排涝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盐亭县排涝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盐亭县排涝设施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发改[2023]286号 、《关于盐亭县排涝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批复》 盐发改 [2023]3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盐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盐发改 [2023]37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2建设地点: 盐亭县城区 。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工程为新建及改建类,凤凰大道 ( 红石东路 - 滨河路段 ) 和红光东路为新建,滨河路 ( 改建 ) 等 3 条道路雨污水改造、现状道路路面恢复 ( 车行道及人行道 ) 、路面黑化等工程内容 。
2.4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包括设计、施工总工期) 。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阶段(主要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 多选 )
□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 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