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设备采购 已由 张家口市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张东行审招核字【 2024】16 号 进行核准, 以 张东行审 政 字【 2024】41 号 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桥东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WH-2024ZB-0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
2.2 招标范围: 张家口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设备采购设备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与技术能力;
3.1.2财务要求: 具有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12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只对重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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