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减速顶配件一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次)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公司减速顶配件一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次)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局集团公司减速顶配件一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ntwz-202 4 - 235 ),于 202 4 年 12 月 13 日, 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督下,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了公开招标,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评标 工作。现将该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01 | 减速顶配件 | 流标 |
02 | 减速顶配件 | 流标 |
04 | 减速顶配件 | 流标 |
05 | 减速顶配件 | 流标 |
06 | 减速顶配件 | 流标 |
07 | 减速顶配件 | 需解锁 |
08 | 减速顶配件 | 邢台铁达铁路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09 | 减速顶配件 | 需解锁 |
公示期为 202 4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 4 年 12 月 16 日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0791-870 24738
电子邮箱: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 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