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梧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长安镇梧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JXX-CG-CS-2024 578
二、项目名称: 长安镇梧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皖河路 1号学府银座公寓1503
成交金额: 壹佰叁拾陆万贰仟叁佰陆拾伍元陆角捌分 ( 1362365.68 元)
评审报价: 壹佰叁拾陆万贰仟叁佰陆拾伍元陆角捌分 ( 1362365.68 元)
评审总得分: 96.85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长安镇梧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 施工范围 : 路亭整治,长城墙改造,墙面彩绘及修复,路面修复等 。 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顾榕榕 执业证书信息: 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 二级 证书编号: 234182185000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李爱珍 (组长 )、 唐小龙、王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 币 17898.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 或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绩溪县华阳镇生态工业园区清凉峰路 17号 ,联系电话: 需解锁 ;地址 :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 ,联系方式: 需解锁 。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 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