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医院内镜洗消质控追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枣庄市立医院内镜洗消质控追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立医院内镜洗消质控追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12-26 09:3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400000202402000439
项目名称:枣庄市立医院内镜洗消质控追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0 万元
最高限价: 15.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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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 2022 】 1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类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10% 扣除;工程类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5% 扣除。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加分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2 )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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