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巩固提升项目-资源化利用治理成效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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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巩固提升项目 - 资源化利用治理成效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巩固提升项目 - 资源化利用治理成效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SDGP370983000202402000120
交易进场编号: FC-ZC-20241205-01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巩固提升项目 - 资源化利用治理成效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 90 万元。
采购需求:肥城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巩固提升项目 - 资源化利用治理成效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36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 2018 〕 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 2018 〕 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