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吊顶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技综合楼吊顶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金源二路36号4 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SL-144
项目名称:医技综合楼吊顶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2,764.6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吊顶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562,764.6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562,764.66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吊顶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吊顶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人员参与采购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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