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湘江新区办公室和平消防救援站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
-长沙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Y-N-2024133
项目名称: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湘江新区办公室和平消防救援站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1396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1396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