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南侨医院电子鼻咽喉镜及麻醉机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安市南侨医院电子鼻咽喉镜及麻醉机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安市龙润湾美(创意大楼)(南安职专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H2024147
项目名称:南安市南侨医院电子鼻咽喉镜及麻醉机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遇申请换证或当地药监部门有另行规定的,应提供证明材料),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具有最新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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