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A配型和血小板配型试剂及安全输血室质控检测试剂耗材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5129-XM001
二、项目名称:HLA配型和血小板配型试剂及安全输血室质控检测试剂耗材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06.421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4号楼
中标金额:5.0026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B3号2层205-208房间
中标金额:7.1904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西路2004号三号楼第四层之一
中标金额:118.8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2层215
中标金额:0.1762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2层215
中标金额:4.68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2号1号楼7层
中标金额:70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2层215
中标金额:0.57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用途: 自用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无歧视性排他性或其他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鉴于本项目采购的耗材均用于配套已有的设备,只能使用相应的仪器配套试剂、耗材。为保证用血安全,保障数据的稳定性,一致性,有效性,建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江平、石伟先、贾延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2111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