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建兰州新区绿电制氢氨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一、采购条件
中兰州新区绿电制氢氨项目(一期)工程已取得备案,项目建设单位为绿氢新能源(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该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进行资格后审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地块西侧为园区规划的化工经四路,北侧为盈美项目,东侧为甘肃树恩项目,南侧园区已建成的化工纬四路。
2.1.2建设规模:中兰州新区绿电制氢氨项目(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 9452.58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97.11 平方米,主要设备均以预制舱配置型式。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设一座1000Nm3/h 碱水电解制氢充装站,包含 1000Nm3/h 碱水电解制氢装置、1.6MPa 氢气缓冲罐(水容积 10m3)、20MPa 氢气压缩机、充装柱、20MPa储氢甁组(水容积 21.15m3)、循环水装置、空氮装置配套的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中控舱、配电舱、危废舱等设施。
2.1.3监理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以发包人下达书面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1个月。
2.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中兰州新区绿电制氢氨项目(一期)及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质量验收、消缺、试车、工程中交、联调联试、试生产、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土保持、消防、质检、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等)、付款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归档、缺陷责任期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制氢压缩区、储氢区、氢气充装区、辅助设施区(含外电线路)等施工标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施工辅助工程监理工作;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零星监理工作。并包括配合采购人进行设计进度管理、设计变更核查、现场设计交底、重大技术方案论证、设备材料采购方案审查、现场的协调管理等及其它工程监理相关服务。
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的完整性,在以上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监理服务范围内。监理工作应按照“三控制(质量、造价、进度)、三管理(档案信息、合同、HSE管理)、一协调(协调招标人与设备厂、承包人关系)的原则进行。”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以发包人下达书面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1个月。(注:工程监理服务报价按照监理报酬清单备注月份填报)。
三、参与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石油化工甲级及机电安装甲级资质及以上。
3.3 应具有完整的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4 近3年至少完成一项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业绩且监理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盖章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支持性证明材料)。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需包含化工石油工程,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监理岗位10年以上。其他监理人员具备与本项目工程所匹配的资格与能力。
3.6 本项目只接受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7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21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近3年(2021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
4.2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平台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成功的潜在报价人在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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