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上韩片区上韩村、马庄村、凹里村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
长 治市上韩片区上韩村、马庄村、凹里村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Z FD140402202412050002-0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 西省长治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上韩片区上韩村、马庄村、凹里村 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室外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 ZFD140402202412050 002-02 ),已由长治市发展 和改革委
员会以长发改 审发〔 2023 〕 61 号、长发改审 发〔 2023 〕 62 号和长发改审 发〔 2023 〕 63 号
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由财政负责筹措资本金,其 余通过但不限于专项债券、银行贷
款等方式解决,招标人为长治市滨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室外铺装及海绵工程、 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室外
电气、照明工程、监控工程、 绿化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 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3 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凹里村 北侧,长北干线西侧。
2.4 计划工期 : 7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 程
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
经理须具 备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需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的 缴纳社保凭证及社保明细(项目
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须在社保明细内)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最近 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
3.4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成
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 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以 “ 信用中 国 ”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 ;
3.6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 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u.court.gov. cn/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3.8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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