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安路148号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拆除搬迁及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联安路148号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拆除搬迁及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4-195
项目名称:联安路148号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拆除搬迁及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3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设备拆除搬迁及安装,一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