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镇仙鹤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四川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鹤鸣镇仙鹤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鹤鸣镇仙鹤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 / 标段已由 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投【 2024】第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邑县鹤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邑县鹤鸣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1.2本招标项目由 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投【 2024】第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邑县鹤鸣镇仙鹤社区;
2.2本次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涉及四部分。一是仙鹤社区停车场约7400平方米提档升级;二是大双路至鹤鸣山段道路约360米病害治理;三是改造升级大双路鹤鸣段约45米连接桥梁;四是斜江河鹤鸣山段约200米河堤加固维修。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 1 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 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
3.1.4所有投标人 (无资质企业除外) 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 5 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 6 财务要求:
近 1 年(限定在 3年以内)无亏损;
3.1. 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 (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