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3年生态要素保护补偿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2310
项目编号: D6403-20241213000004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2023年生态要素保护补偿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810176.25
最高限价(如有): 1810176.25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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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2023年生态要素保护补偿资金项目一标段 | 红寺堡区2023年生态要素保护补偿资金项目一标段 | 防沙治沙工程施工 | 1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1016839.78
红寺堡区2023年生态要素保护补偿资金项目二标段 | 红寺堡区2023年生态要素保护补偿资金项目二标段 | 湿地保护工程施工 | 1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793336.47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810176.25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 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草种生产许可证》或《草种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2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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