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双回路供电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双回路供电项目监理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4-3-249
项目名称:双回路供电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双回路供电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2)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⑩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双回路供电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磋商还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9)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11)供应商及总监理工程师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1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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