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公司2025年~2027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成都片区)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2025年~2027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成都片区)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11250,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丹巴筹备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巴底筹备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库坝中心)、国能大渡河老鹰岩(四川)水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大岗山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猴子岩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和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本部 、 国能大渡河丹巴 水电站 筹备处 、 国能大渡河巴底 水电站 筹备处 、 国能大渡河流域生产指挥中心 、 国能大渡河流域库坝管理中心 、国能大渡河老鹰岩(四川)水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大岗山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猴子岩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和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成都片区),服务的车型包括:轿车、越野车、商务车、 中巴车 、 皮卡车 、 中型 客车 、 大 型 客车 等。
(1)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部有 1 9 辆车,其中奥迪 轿车 5辆、 凌志轿车 2辆、丰田陆地巡洋舰越野车6辆、尼桑越野车1辆、丰田普拉多越野车 2 辆、 别克商务车 1辆、丰田海狮面包车1辆、丰田柯斯达中巴车 1 辆。
(2) 国能大渡河丹巴 水电站 筹备处有 4 辆车,其中 长安 林肯越野车 2辆、北京越野车1辆、尼桑商务车1辆。
(3) 国能大渡河巴底 水电站 筹备处有 4辆车,其中长安林肯越野车2辆、 丰田酷路泽越野车 1辆 、 别克新 GL8商务车1辆 。
(4) 国能大渡河流域生产指挥中心有 4辆 车 ,其中奥迪轿车 2辆、丰田普拉多越野车1辆、别克商务车1辆。
(5) 国能大渡河流域库坝管理中心有 24辆车,其中奥迪轿车1辆、丰田普拉多越野车2辆、别克君越轿车2辆、别克GL8商务车1辆、重庆五十铃皮卡 车 1辆、江西五十铃皮卡 车 2辆、金杯海狮 面包车 1辆、依维柯欧胜 中巴车 2辆、金杯阁瑞斯面包车3辆、本田CRV 越野车 4辆、丰田考斯特 中巴车 1辆、北京BJ90越野车1辆、长城炮皮卡车1辆、福特全顺 中巴车 1辆、林肯飞行家 越野车 1辆。
(6) 国能大渡河老鹰岩(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有 1 0 辆车, 现有 别克商务车 1 辆、丰田普拉多越野车 2辆、北京越野车 2 辆 。 2 024 年 拟采购 中巴车 1 辆 、 越野 车 1 辆 ; 202 5年 拟采购 越野 车 2 辆 , 商务车 1 辆 。
(7) 国能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有 12辆车,其中丰田普拉多越野车6辆、 陆巡 越野车 2辆、奥迪轿车2辆、帕萨特轿车1辆、江铃皮卡车1辆。
(8) 国能大渡河大岗山发电有限公司有 19辆车,其中丰田牌霸道 越野车 9辆、别克君越 轿车 1辆、别克商务车2辆、丰田斯柯达 中巴车 2辆、西沃牌 大巴车 1辆、宇通牌 大巴车 1辆、金杯 中巴车 1辆、长安林肯 越野车 1辆、北京牌 越野车 1辆。
(9) 国能大渡河猴子岩发电有限公司有 2 5 辆车,其中丰田酷路泽 越野车 2辆、丰田普拉多 越野车 11辆、丰田柯斯达 中巴车 4辆、华晨 中型 客车 2辆、重庆五十铃 皮卡车 2辆、西沃牌 大型 客车 1辆 、 林肯越野车 1辆、晶马中型客车1辆、江铃皮卡车1辆。
(10) 国能大渡河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有 14辆车,其中丰田普拉多越野车7辆、丰田海狮面包车1辆、丰田柯斯达 中巴车 3辆、江铃皮卡 车 1辆、五十铃皮卡 车 1辆、林肯越野车1辆。
(11) 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有 15辆车,其中丰田越野车7辆、大众商务车1辆、丰田柯斯达 中巴车 2辆、长安林肯越野车1辆、奥迪越野车2辆、别克商务车1辆、西沃大客车1辆。
(12)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有 16辆车,其中丰田普拉多 越野车 13辆、丰田柯斯达 中巴车 2辆、大众凯路威 商务车 1辆。
2.1.2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车辆日常保养、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小修、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专项修理、维修救援、维修竣工检验和技术培训等。
2.1.3 服务期
本招标项目服务期 3 年 ,自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一年后委托人根据考评办法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达到“80分及以上”,委托人可选择继续执行合同;若考核为“80分以下”,委托人将终止合同,相关费用计算至合同终止日,受托人不得因此提出索赔,考核后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截止时间不超过2027年12月31日。
因政策性调整或其他因素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委托人提前 3个月通知受托人后,可终止合同,相应费用计算至合同终止日,受托人不得对此提出费用索赔。
2.1 .4 其他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丹巴筹备处 )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巴底筹备处 )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生产指挥中心 )、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库坝 中心 ) 、 国能大渡河老鹰岩(四川)水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大岗山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猴子岩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和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将分别与本招标项目中标人签订合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汽车维修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一类汽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一类汽车维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金额不少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需提供不少于50万元对应发票证明材料或有业主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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