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城区道路维修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沂水县城区道路维修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2000306
项目名称:沂水县城区道路维修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82.28万元
最高限价: 382.28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沂水县城区道路维修整治工程
1
本项目主要包括热熔标线施划和热熔标线清除等工程
382.28
合同履行期限: 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5)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和“”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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