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年至2026年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江西
-抚州市
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年至2026年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GD2024010301
项目名称: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年至2026年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0000.00 元
最高限价:205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