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陕西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CZB-2024-AK-Z04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 2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2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 , 49 0,0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 , 49 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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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90,000.00 | 2,49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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