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宝应湖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智慧灌溉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江苏
2023年江苏省宝应湖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智慧灌溉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江苏省宝应湖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智慧灌溉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由 苏垦集资【 2023 】 25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慧灌溉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智慧灌溉系统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
2.2交货地点:位于宝应湖农场境内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控制价:58.4万元
2.5其他:质保期:不少于5年,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承诺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出现虚假,愿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
注:以上 3.1、3.2、3.3、3.4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 1 月 1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 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 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智慧农业或智慧农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合同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6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 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中任意 1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承诺书 |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承诺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出现虚假,愿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 以上 3.1、3.2、3.3、3.4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 2019年1 1 月 1日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万元及以上智慧农业或智慧农场项目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合同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4年 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中任意 1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 “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 3.2.3所下列情形之一 | |
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分 ) | 投标报价: 56分 技术响应: 15分 商务响应: 5分 售后服务: 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8分 业绩: 2分 项目负责人: 2分 企业综合实力: 2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5%、96%、97%、98%,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 (1) | 投标报价 ( 56 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2.2.3 (2) | 技术响应 ( 15 分) | 技术标准响应 |
2.2.3 (3) | 商务响应 ( 5 分) | 付款方式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完全响应交付使用期 60历天的得2.5分,否则不得分。若不响应则做无效标处理(以商务响应表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2.2.3 (4) | 售后服务 ( 10 分) | 售后服务 |
2.2.3 (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8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
2.2.3 (6) | 业绩 ( 2 分 ) | 业绩 |
2.2.3 (7) | 项目负责人( 2分) | 项目负责人 |
2.2.3 ( 8 ) | 企业综合实力( 2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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