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建筑安全隐患调查鉴定竞争性磋商(二次)
项目概况
哈尔滨医科大学建筑安全隐患调查鉴定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024]FW372
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建筑安全隐患调查鉴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35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建筑安全隐患调查鉴定
资金来源及预算:自有资金,333580元
服务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单);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或直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证书(提供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检测机构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被“(/search/cr/)”“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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