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四川
江油市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江油市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江油市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 2310-510781-04-01-212421】FGQB-02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油工投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油工投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政审【 2024】9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江油市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地点:江油市高新区园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装机总容量约为20.31MW,布置范围为江油高新区厂房及办公楼房屋建筑物屋顶,屋顶总面积约19.3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配套工程、停车设施建设工程等。
2.4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总工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的保修工作。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有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单位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和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 多选 )
□ 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施工 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 执业 资格证书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4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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