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采购业务用房租赁项目成交公告(项目)
广东
一、项目编号:THRY-2024FW-05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采购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业务用房租赁):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需解锁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北牧大街28号 | 6,392,1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业务用房租赁):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房屋租赁服务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采购业务用房租赁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天河区车陂街管辖范围内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 服务满足国 标、行业标 准或者采购 文件、投标 文件、书面 承诺的技术 等要求提供 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石清 、 丘德良 、 韩世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以采购预算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收取;2、与采购人协议有另行规定的,按协议规定收取;3、实际发生有咨询论证费用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咨询论证费用收取(如有);4、一签多年的服务类项目,按照每年度预算为基数计算单一年度服务费,再按照年度数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 1 | 业务用房租赁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业务用房租赁):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需解锁 | 通过 | 通过 | 6,392,160.00元 | 6,392,160.00元 | 1 | 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二)说明:
1、本项目于2024年3月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及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仅有“需解锁”一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止,仅有“需解锁”一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失败。
2、本项目在公开招标期间,未收到任何供应商或个人提出的任何意见,未收到任何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或异议。
3、经了解,需解锁提供的业务用房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力街13号,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管辖范围内,距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较近,地理位置和面积均满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业务用房的租赁条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为了保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能正常开办,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已报名的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