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来马220kV变电站迁建和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测绘、勘察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来马220kV变电站迁建和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来马220kV变电站迁建和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邯经审批字【2023】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区财政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测绘、勘察和初步设计(含概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来马220kV变电站迁建和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来马220kV变电站迁建和配套电力管廊建设工程测绘、勘察和初步设计(含概算);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与邯临公路交叉口东南角; 2.1.3建设规模:新建220kV变电站一座,配套电缆隧道约2.14km,其中单仓隧道约1.09km,双仓隧道约1.05km。拆除原来马220kV变电站,拆除进出站110kV线路约3.5km,拆除220kV线路约4.5km。新建变电站占地面积约为88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25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81472万元;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9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1.5质量标准:测绘、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初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初步设计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包括初勘和详勘,出具测绘图、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在建或投产变电工程或线路工程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 根据《九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核查。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项目测绘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方式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