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一中学生公寓楼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城固县-2024-00096
项目名称:城固一中学生公寓楼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固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楼空调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25,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固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楼空调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固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楼空调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提供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投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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