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安装工程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安装工程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JNA362-CGN-241226102 、 SXMTZB2402G-190(N) )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沁水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编号: JNA362-CGN-241226102 、 SXMTZB2402G-190(N)),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基本建设项目,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规模:晋圣永安宏泰煤业现为基本建设矿井,井田位于晋城矿区西部、寺河煤矿南部,沁水县东南约35km处的永安村、张山村一带,行政隶属沁水县嘉峰镇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0.90Mt/a,批准开采3号煤层,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本工程为晋圣永安宏泰煤业地面生产系统安装工程,现已具备施工条件。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安装工程 :
标段(包)内容: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毕,具备安装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2.4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永安村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安装工程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地面生产系统安装工程总承包( EPC)或施工业绩(包括地面转载点 或 原煤仓 或 装车仓(站) 或 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安装 或 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