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西镇)
江西
信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西镇)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信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西镇)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信丰县安西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 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信丰县安西镇各村。
2.2招标规模: 本次施工招标金额 约594.33万元。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7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 (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项目建设总面积2239.10亩(其中:新建 1529.11 亩、改造709.9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及输配电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 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 师)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不设置业绩条件 。 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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