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职教园区医康养中心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职教园区医康养中心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阳市职教园区医康养中心项目(一期)已由南阳市职教园区招商发展局批准实施,立项文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409-411354-04-01-754376。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鸭河工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职教园区医康养中心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677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南阳市职教园区中央大道以北、汉江路以东。
2.5建设规模及内容:居家式康养中心占地面积14亩,建筑面积12980平方米。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第一标段: EPC工程总承包
2.7 工期: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具体包括初步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已有月份的财务报表);
3.4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等;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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