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水利防汛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A1-241330066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水利防汛车辆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820000
最高限价(如有):820000
采购需求:水利防汛车辆购置、防汛设备购置、水利防汛车辆及防汛设备改装等。交货地点:雄安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验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车辆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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