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2024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三明市2024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CS]-SM2024025
项目名称:三明市2024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4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4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①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②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2024年9月30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三明分网发布的《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采用承诺制,提供承诺的投标供应商须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并不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相冲突,供应商仍需要准备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备查,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等对供应商的资格提出异议,供应商仍需提供相关材料复核。③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④随身携带材料: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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