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教育教学设备及生活器具采购项目—计算机教室询价公告
受 宁德市民族中学 委托, 对[350901]NDCG[XJ]2024012、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教育教学设备及生活器具采购项目—计算机教室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教育教学设备及生活器具采购项目—计算机教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NDCG[XJ]2024012
项目名称: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教育教学设备及生活器具采购项目—计算机教室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24,976.00元
采购包1(台式计算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 824,97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24,976.00元
询价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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