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4号楼2单元2层2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Y2024【137】R
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0840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0840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拟招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2.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数量:项目本身,一项。
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