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赋能创新发展视频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SXZB2024284 (招标文件编号:FJSXZB2024284)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赋能创新发展视频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2#楼4层06商务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7.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小玲、薛亦玉、林恩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帐、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需解锁;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 采购费率1.5% ;最低按4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所有供应商资格审查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属于有效响应文件。
2.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情况:福建影驰动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的12.1”的规定,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其响应文件被否决。其余3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属于有效响应文件。
3.价格扣除优惠情况:对需解锁、福建有点异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天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15%的价格扣除,扣除金额分别为10950.00元;13500.00元;8850.00元;评审价分别为 62050.00元;76500.00元;50150.00元 。
4.成交供应商需解锁综合得分为 93.11分。
5.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