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黑龙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Y0112G24122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根据 《关于做好 2025 年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2024 〕 2070 号) 的 储备要求 ,资金来源为 中央及省级资金 。 招标人为 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巴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巴彦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
2.2建设地点: 巴彦县龙庙镇、松花江乡、华山乡、丰乐乡、德祥乡、巴彦镇、镇东乡、万发镇 。
2.3建设规模: 计划 总规模为 30万亩, 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建设规模以省厅下达任务计划为准)。
2.4资金来源: 中央及省级资金 。
2.5服务期限: 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6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勘测设计任务,并出具成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 、 测量 、 设计 等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7质量标准: 完成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2.8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以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勘测、设计费的100%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9月-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建办市函〔 2019〕92号的 “ 六类人员 ” 除外) , 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3、信誉要求
3.3.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网址: ;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3.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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