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中央空调系统冷却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中央空调系统冷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ml?noticeType=00101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HZB2024G121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中央空调系统冷却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3.1027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中央空调系统冷却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中央空调系统冷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4-07591
采购项目编号:PHZB2024G12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1,027.69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中央空调系统冷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31,027.69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的进场、安装和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其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央空调系统冷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响应)产品制造商须为符合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央空调系统冷却设备采购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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