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2024年度山塘整治建设项目(14个标段)鄱阳县2024年度山塘整治建设项目6标、鄱阳县2024年度山塘整治建设项目7标、鄱阳县2024年度山塘整治建设项目8标、鄱阳县2024年度山塘整治建设项目9标、鄱阳县2024年度山塘整治建设项目10标
江西
鄱阳县2024年 度 山塘整治 建设项目 ( 6-10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鄱阳县 2024年 度 山塘整治 建设项目 ( 14个标段) 已由 鄱阳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鄱发改字 【2024】93 号 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鄱阳县2024年山塘整治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 境内 ;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规模: 大坝加固、防渗、涵管拆除重建、溢洪道拆除重建、新建预制块护坡、草皮护坡及坝顶公路等 ;
2.4 计划工期: 24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 2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10 月 20 日 ;
2.5 标段划分: 14个施工标, 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产状态;
(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7)为遏制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
3. 5 投标人参与投标段数与中标原则说明:
( 1)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 2)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原则上各标段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确定为中标人。
( 3 ) 投标人若在已开标段中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再进入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 B值计算范围。
( 4)除第(3)种情况外,投标人以任何理由放弃任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均视为放弃所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条款需各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 承诺 书 , 承诺书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根据江西省水利厅通知:“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