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东部执法快艇供油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项目概况
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东部执法快艇供油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远东国际招标采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2-2024FE2988SZF-2
项目名称: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东部执法快艇供油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承担海域及海岛管理、渔政管理、海上应急救助等海洋综合执法任务,其中东部下属2个大队,管理有14艘执法船艇,分布在沿海大鹏、盐田各执法码头,快艇主机绝大部分为MTU、水星、沃尔沃等进口品牌中高速机。为保障日常巡航执法,需要通过招标选定一家资质符合要求、油品质量有保证、服务响应及时的供油单位,为执法快艇提供燃油加装服务,加装燃油类别要求为0号国VI柴油或95#汽油,具体加油量和频次参考《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东部执法快艇加油需求表》,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至次年同期。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方履约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2)投标人需取得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汽油、柴油。(由应急管理管理部门颁发);(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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