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淮滨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淮滨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80,225.13元
最高限价:5080225.1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淮财公开招标-2024-45-1
淮滨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5080225.13
5080225.13
是
5080225.13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主要包含保洁人员工资、机器配置及耗材物料、药剂及保洁服务区域内的消毒、卫生清洁、保洁服务,电梯轿厢保养、保洁、消毒,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外运垃圾中转站及医疗垃圾暂存间,做好医疗垃圾的回收、暂存、移交、记录、备查等工勤工作;
5.2服务期限: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续签合同的权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标准规范。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八、综合材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默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名称一致);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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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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