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耕地质量提升一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竹山县“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耕地质量提升一期工程监理服务(HBZS-202412QG-019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S-202412QG-019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耕地质量提升一期工程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9-420323-04-05-3668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兴竹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竹山县兴竹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山县溢水镇等8个乡镇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流转竹山县溢水等8个乡镇合计7.69万亩农村土地经营权并实施“大田并小田”集中连片改造工程,主要完成区域田间基础设施提升、灌溉与排水工程改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智慧农业工程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竹山县“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耕地质量提升一期工程施工、验收等阶段、质保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1095日历天,具体期限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2848.73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3)近五年(指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工程投资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监理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网页版中标公告(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或完工报告(完工证明);(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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