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渤海海岸带(福山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山东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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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渤海海岸带(福山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一期 )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6119(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黄渤海海岸带(福山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一期 )已由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开展2024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镇、福新街道、东厅街道、门楼街道、张格庄镇、高疃镇、回里镇。
2.2 建设规模:山东黄渤海海岸带(福山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一期),主要治理内容,包括危岩体清理、续坡、坡体理顺、场地平整、覆土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设置安全防护栏、设置公示牌和警示牌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为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对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管护、运营。
2.7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年。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对治理区进行为期3年的养护。养护内容包括对撒播的草种、树木、农作物、爬山虎进行浇水灌溉、施肥、补种、防病害防治等维护措施,保证绿化工程的效果。
2.8 运营期:建设期完成后10年。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 项目概况:山东黄渤海海岸带(福山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一期),包含福新街道黄家村等周边、东厅街道牛庄村周边、门楼街道姜家夼村东南部、门楼街道蔡家夼周边、回里镇于村等周边、张格庄镇院口村西北部、张格庄镇大芹子夼村北、张格庄镇权家山村、高疃镇肖古家村北部、高疃镇邹格庄村东北、高疃镇湘里村周边、臧家庄镇西林村周边、臧家庄镇燕地村周边、臧家庄镇道村周边、臧家庄镇董家沟村周边、臧家庄镇栾家沟村及周边、臧家庄镇小夺沟村及周边、臧家庄镇龙回头村及周边、臧家庄镇东尹家村及周边、臧家庄镇苇夼村西北及周边、臧家庄镇北埠村及周边、臧家庄镇蒙家村东共22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每处即为一个单位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施工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符合规定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或联合体投标成员均为小微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30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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