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镇办公楼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镇办公楼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寿宁县东区景泰街东方商住城6幢10单元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T[2024]招020号
项目名称:南阳镇办公楼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678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678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
绿色建材: 适用于(合同包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关于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招标文件其它条款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②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聘用单位为准。【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