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陇县中核汇能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新增地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陕西
-宝鸡市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 宝鸡陇县中核汇能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新增地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新增地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HNGS-FW-GKXJ-24-0726
交货
/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35
个工作日内
交货
/
服务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
供货范围:
按照国家及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编制《宝鸡陇县中核汇能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确保该报告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和审批要求,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文件。
质量要求: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
等相关规定,编制《宝鸡陇县中核汇能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确保报告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文件。
2)
技术服务成果应通过专家或政府职能部门会议评审,并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文件。
3)
编制依据应满足法律法规、部委规章、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要求。
4)
技术服务应同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
;
以上标准不一致的以最严格、最保守、最高规格的标准的规定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在平台按规定完成注册成为中核集团“注册供应商”并满足: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 ( 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报价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 3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中关于技术单位的编制要求,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的咨询单位;
( 4 ) 2021 年 12 月至今,承担过环境主管部门批复 1 个及以上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工作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和批复证明材料;
(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a. 拟派项目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需满 3 个月以上)等资料); b. 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有 1 人或以上,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与应答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平台截图证明材料;
(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报价;
( 7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 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A.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被责令停业的;
C. 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D. 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平台( )在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2 时 00 分 前报名参加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