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唐审投资核字【2024】45号(项目代码:2409-130200-89-01-30968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占比20%,银行贷款占比8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1.2建设地址: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内预留用地。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进行处理,日处理污泥量300t(含水率8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处理车间1座,占地面积2664 ㎡,建筑面积3879㎡;车间内建设深度脱水系统、干化系统、产品造粒包装系统以及相关辅助配套工程。同时对西郊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相关设施改造。 2.1.4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结束及所有财务决算审核审计完成止。 2.1.5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国家、河北省、唐山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含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图纸会审、材料设备询价、工程变更、签证、洽商、概算审核、工程计量和工程款审核、施工图预算报告书审核、合同价款调整审核等实施阶段审核工作以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各阶段造价审核报告书(包括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报告、进度拨款审计报告、合同价款调整审核报告、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以及委托人要求出具的其它报告),并配合相关审计部门工作。成果文件及过程文件须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誉要求内容以评标时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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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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