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合肥市文化馆玻璃幕墙清洗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合肥市文化馆玻璃幕墙清洗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TP-202416100785
项目名称:2025年度合肥市文化馆玻璃幕墙清洗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肥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市文化馆)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方兴大道6591号,占地面积约9.7万㎡,建筑面积约1.6万㎡ ,幕墙面积约3万 ㎡。场馆建筑为玻璃幕墙与金属主体相结合的下沉式结构,呈不规则分布且墙面均不完全垂直建构,造型奇特,内部空间较复杂, 场馆主体划分的A、B、C、D、E、F五个功能区域及船模展厅,均在本次工程范围内。其中,A区民间民俗文化展厅(2层、立面)需进行内外玻璃幕墙及金属结构清洁、遮阳卷帘除尘等;B区、C区、D区、E区、F区及船模展厅需进行内外玻璃幕墙清洗。此外,还包括场馆室内外所有金属结构框、窗台等。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提供两次完整、系统地清洗服务,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一次清洗在 2025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清洗 2025 年 12月底前完成,供应商应在书面通知下达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在年度预算能保障且买卖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以本合同金额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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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供应商被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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