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芦沟行政村黄吴庄中心村省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安徽
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芦沟行政村黄吴庄中心村省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 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 评定分离 )
1 . 招标条件
1.1 项目 名称: 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芦沟行政村黄吴庄中心村省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中共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下达濉溪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濉农工办【2024】24号
1.4 招标人: 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法人: 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
1.6
1.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 已 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芦沟行政村黄吴庄中心村省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皖F2024 112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皖F2024 112
2.5 建设地点: 濉溪县双堆集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濉溪县双堆集镇芦沟行政村黄吴庄中心村;该项目主要包括道路、铺装、景观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公共厕所工程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539万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 5387280.49元 ( 暂列金额40万元 )
2.8 计划工期: 120 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2.11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 ;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C0215-2019)标准执行,新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按电子证书规定的格式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1.7 其他要求: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注:( 1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 2 )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
( 2)联合体成员单位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 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填写具体数量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招标项目 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 5 年 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1-15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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